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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2020年的安全月活动主题吗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我们经常都会听到隐患这个词,特别是在各路专家到企业检查指导时,隐患这个词是绝对少不了的。可到底什么是隐患,...
还记得2020年的安全月活动主题吗—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我们经常都会听到“隐患”这个词,特别是在各路专家到企业检查指导时,“隐患”这个词是绝对少不了的。可到底什么是“隐患”,小安试着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通俗来说,与安全生产有关系的隐患称为“事故隐患”,一般也简称称为“隐患”。我们一起来看看不同时间段里对“隐患”的定义吧!
事故隐患
一、2000年版的《现代劳动关系词典》中将“事故隐患”定义为:企业的设备、设施、厂房、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能够造成人身伤害的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
二、2008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了重新定义: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2019年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应急【2019】78号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对隐患的定位为: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实际上,不同时间段里有关“隐患”的定义都明确了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就是“隐患”。“隐”字体现了潜藏、隐蔽,“患”即祸患、不好的状况,相对于事故而言,它们都藏而不露、不易为人们所重视甚至所察觉的。无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还是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小概率事件。但如果隐患得不到治理却会导致事故灾难,无论事故概率的大小。
自六月份以来,短短一周就连发8起事故,59人死亡155伤7人被困。事故不仅发生在节日期间,而且还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如火如荼的开展过程中,更是发生在建党100周年即将到来的关键时期。这些事故其原因之一就是对事故隐患不重视,未及时治理,最终酿成灾难。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对事故隐患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坚持隐患即事故的理念,有隐患必治理。
2021年6月10日,主席令88号正式发布了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正式写入了法律。让时下风生水起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
企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只有逐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才能保障安全生产。
近日,武汉安邦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助力中建一局晋城项目安全生产,完成了安全体验馆。在项目验收之际,中建一局各领导与工人们一起现场观摩体验了馆内的各种安全模拟体验设备,受到领导与工人们的点赞好评!
值得一提的是,现场的VR蛋椅式事故全景体验设备深受工人们的青睐,纷纷驻足踊跃参与体验。
有位工人体验完之后表示:“这个蛋椅事故体验太刺激真实了,涵盖了很多平时在施工中可能遇到的事故体验,整个过程都匹配了体感,让我感到紧张害怕,不过对我来说也是个警示!”
VR安全体验是在安全教育及训练中应用虚拟现实技术(VR)及互联网IT技术,最大程度模拟真实场景下的安全事故。工人们可以通过视觉、听觉、触觉来体验不安全操作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规范操作,达到安全教育的效果;同时通过体验来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是进行安全管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事故预防的重要措施。未来,武汉安邦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也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在安全生产模式创新道路上的探索,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广泛落地,争当安全生产在线服务领域排头兵,不断为安全生产夯实“内功”,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